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夹
| 公司库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物流新闻首页

资讯中心 > 法律法规 >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2007年第59号 >正文

物流网广告24
精彩排行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为了梦圆安居,创造幸福生活——习近平
·我国法院2013年来审理各类国家赔偿
·习近平: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
·海外人士高度评价习近平在推进&quo
·书中自有甜味道,听习近平讲述这本书的
·测试
·农村面包车违规使用车窗玻璃遮阳膜该如
·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京开幕
·习近平会见尼泊尔总理奥利
物流网广告25
随机推荐
·原题:女童政治家马拉拉的战争
·太平洋航运经营货运码头
·禧龙物流园区建设接近尾声
·慰安妇决议案有望提交美国外交委员会
·哈马斯称与英国增加接触 英方否认是政治
·习近平关于中美关系的十个判断:合则两利
·水上货物运输合同违约纠纷案
·中俄空军最后一次实兵预演:中国空降兵很
·图文:飓风袭击阿曼49人死亡 汽车被沙
·世行董事会仍在讨论行长去留 沃氏拒绝辞
·印度上千人示威要求重新分配土地8人被打
·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支付
·集安条约组织将与上合组织签订合作议定书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公告2007年第59号
www.jspwl.net  2007/9/3 10:20:00    阅读次数:1198  

    物流网广告 【发布单位】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59号 

  【发布日期】2007-07-24 

  【实施日期】2007-07-24 

  根据《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62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针对企业申报情况,我们对2007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汽车和摩托车产品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7年第15号和16号公告)进行了适当调整,现予以公布。 

  企业出口非原产于中国的进口汽车,须凭进口海关单据和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但不受出口资质管理限制。再出口的进口汽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检疫手续。企业以工程承包方式出口汽车可申领出口许可证,但不受出口资质管理限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物流问答】 【打印】 【收藏】 【关闭】
 
 相关链接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67号 对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甲乙酮的初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1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3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3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3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3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3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
发表评论 - !(提醒您最好注册以后再参加评论!)
标题:
你的名字:
评论:
  相关评论:  
暂无评论!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支付中心 | 服务条款合作加盟 | 版权声明 | 留言反馈 | 网站地图  
 

吉林物流网-打造全国最强的物流网站  网站服务电话:13364341060  QQ:1184187331 
    版权所有 吉ICP备14000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