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13岁的被告27日承认三项非礼、一项殴打袭击、一项外出携带偷窃工具及一项打劫罪名。被告被捕后向警方承认自己所做是严重犯错,裁判官要求先取其精神及心理报告等,还押被告到1月10日才判刑。
今年5月11日下午,本案中的一名7岁女童在母亲陪同下到一中心补习,期间,女童乘母亲与另一家长谈话时,自行在中心外玩耍,被告上前要求与她玩捉迷藏,在10楼的楼梯间非礼该女童。
11月10日,另一名7岁女童练琴后,自行在一游乐场玩,被告突然上前提议与她一同玩耍,两人便一起到另一游乐场后,女童看见四周无人有意离开,但被告立即取出凶刀恐吓要杀死她,被告除掉她的裤子。两女童事后告知家长报警,警方在公园地下发现有精液,事后证实与被告DNA一致。
两天后,被告尾随一名17岁中四女生进入一电梯,当女生出电梯时,被告突然从后扯着她的头发并捂住她的嘴非礼她,并扬言要强奸她,还咬她的左臂令她大叫,幸好有人经过听见声响,吓走被告。第二天警方巡逻时拘捕被告,并在他的肩包上找到3对劳工手套,他还承认曾于11月11日打劫一名男童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