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夹
| 公司库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物流新闻首页

资讯中心 > 行业新闻 > 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新规下月施行 >正文

物流网广告24
精彩排行  
·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为了梦圆安居,创造幸福生活——习近平
·我国法院2013年来审理各类国家赔偿
·习近平: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
·海外人士高度评价习近平在推进&quo
·书中自有甜味道,听习近平讲述这本书的
·测试
·农村面包车违规使用车窗玻璃遮阳膜该如
·第十次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在京开幕
·习近平会见尼泊尔总理奥利
物流网广告25
随机推荐
·台当局"入联"广告
·邮寄单据案例风险防范
·南京化工园区液体码头建成
·宜昌三峡机场5月9日新添两条航线
·派出所政委下令遗弃病危流浪女 致其死亡
·四川省交通厅加强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补偿费
·组图:英国威廉王子在陆军基地训练照片曝
·报关单"二次核对"
·三问"史上最严"第
·美国掀起寻亲潮 "超级父亲&
·深港第二铁路通车指日可待
·现代物流企业信息化的助推器
·罗杰斯让你和大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新规下月施行
www.jspwl.net  2007/6/23 17:19:00    阅读次数:1246  

    物流网广告 能见度不足50米不得超车昨日,我省公布了自2007年7月1日起将施行的《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定》。

  《规定》中明确,除从事高速公路养护作业、路政管理、故障清理、事故救援等工作的人员和专用车辆、机具外,行人和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通过交通事故现场、结冰路段、施工作业路段,以及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能见度不足50米时,不得超车。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履行行政处罚职责时,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高速公路通行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其指出违法行为并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依法处以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被处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被处罚人提出,交通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但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上注明当场收缴的理由,并由被处罚人签名。  (记者 杨琨)

 
   
物流问答】 【打印】 【收藏】 【关闭】
 
 相关链接
·甲苯混合物进口需领许可证
·中国机械设备向巴西出口成倍增长
·ADAC呼吁叫停"小批量进口许可"
·ADAC呼吁叫停"小批量进口许可"
·ADAC呼吁叫停"小批量进口许可"
·即日起对进口BR切片不征收反倾销税
·出口退税突降,业界如何应对?
·人民币每升值1% 我国造船业将损失20亿元
发表评论 - !(提醒您最好注册以后再参加评论!)
标题:
你的名字:
评论:
  相关评论:  
暂无评论!
  网站简介 |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支付中心 | 服务条款合作加盟 | 版权声明 | 留言反馈 | 网站地图  
 

吉林物流网-打造全国最强的物流网站  网站服务电话:13364341060  QQ:1184187331 
    版权所有 吉ICP备14000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