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6月14日专电(记者张冲)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办公室等14个部门近日联合下发意见,要求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性,保证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在本单位或本辖区内每年能够免费接受不少于4次、不低于6学时的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宪法》《刑法》《物权法》《劳动法》以及有关禁黄、禁赌、禁毒和禁止邪教等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帮助他们了解进城务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据了解,长效的农民工法制宣传主要依托各类农民工集宿点、“民工公寓”、社区教育中心等已有载体,通过组织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会、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为农民工提供广泛的学法途径;同时要把法律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每个农民工在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接受不低于6学时的法制教育。
为了不造成农民工学法的负担,意见中还特别强调:“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法制宣传教育名义向农民工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