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道路运输证件将于2007年7月1日起作废。兰溪运管部门提醒广大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认真核对所持的道路运输证件,若所持的仍是旧版道路运输证件,请于6月30日前到运管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根据交通部的规定,自2006年始,在全国范围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兰溪市新道路运输证件换发工作于2006年6月展开,将于今年6月30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道路运输证件同时有效。根据相关规定,旧版道路运输证件于今年7月1日起作废。持有旧版道路运输证件而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从业者,继续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将视为无证经营行为,运输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以上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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